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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5-05-14 | 點閱數: 19

說明:

一、 依據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114 年 5 月 2 日羅中輔字第 1140003783 號函辦理。
二、 為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在職教師掌握生命教育核心素 養內涵,並具備生命教育議題融入課程之教學知能,教育 部特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旨揭學分班。
三、 旨揭學分班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 1 班,皆含初階課程 3 學分及進階課程 2 學分,學費全免,於 114 年 6 至 8 月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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