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 110 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語(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線上認證研習( 3 月場)一案,請廣為宣達並請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9 月 1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12013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訊息摘述如下: |
(一) | 研習日期: 111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二)至 3 月 26 日(星期六),共 5 日(計 36 小時)。 |
(二) | 本研習皆採線上課程,審查後錄取名單於 111 年 3 月 17 日(星期四)公告於本市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及本市新屋國小首頁公告,承辦學校新屋國小將另行通知課程連結會議代碼,以俾利後續課程參與。 |
(三) | 報名資格(符合以下其中 5 項資格之一即可,且年滿 18 歲): |
1、 | 持有 91 年教育部(或本市 97 年委託教育部辦理)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
2、 | 持有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
3、 | 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客家語研究所」,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
4、 |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退休教師, 91 年在職期間,參加客家語相關研習 72 小時以上證明者。 |
5、 |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現職教師,提出教師證及 91 年以後參加客家語初進階 72 小時以上證明者。 |
三、 | 報名資格審查方式: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自行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示負責,詳如附件實施計畫),即日起自至 111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二)止,請以掛號郵寄方式報名(封面收件單位為新屋國小教務處,地址: 327 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 196 號,並請註明報名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線上認證),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四、 | 請各校惠允核予有課務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公假登記。 |
五、 | 研習採線上直播授課,參與人員務必同步線上參與,線上點名未到及未即時繳交線上作業,無法給予時數,學員不得異議。 |
六、 | 檢附本市 110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線上認證計畫 1 份或請至本局( 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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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反霸凌專線為「0800-775-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