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1 年 3 月 11 日桃教體字第 11100203462 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 |
1 、 | 本市高國中及小學教師及防災教育輔導團成員鼓勵報名參加。 |
(二) | 參賽規定:每件教案之參賽人數以 4 人為限(須同校),作品主題及內容需符合防災教育相關議題,以十二年國民教育(任選)適用為原則,教學時間至少須達四節課設計。 |
(三)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逕送桃園市大溪區永福國民小學總務處陳冠綸主任收(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
(四) | 獎勵: |
1、 | 特優( 2 案):核予嘉獎 1 次,著作積分 0.1 分,每案頒發稿費新臺幣 5,000 元。 |
2、 | 優等( 3 案):核予獎狀 1 紙,著作積分 0.1 分,每案頒稿費新臺幣 4,500 元。 |
3、 | 佳作( 5 案):核予獎狀 1 紙,著作積分 0.1 分,每案頒發稿費新臺幣 4,000 元。 |
4、 | 以上得獎著作由二人以上合作者,稿費及著作積分給分 依作者人數平均之。其核發依「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辦理。 |
5、 | 稿費依實際教案字數覈實計算,上述所列為各獎項最高稿費支領額度,並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 費支給要點」辦理。 |
三、 | 倘有相關疑問請逕向永福國小總務處陳主任諮詢,電話: 03-3875709 分機 5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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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反霸凌專線為「0800-775-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