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總務主任 - 教務處 | 2022-08-08 | 點閱數: 224
主旨: 有關桃園市 111 年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童軍訓練研習營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 111 年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童軍訓練研習營實施計畫辦理。
二、 參加對象:現職校長、本市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第 24 期及 110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第 25 期校長主任甄選錄取人員。
三、 時間、地點及費用:
(一) 活動時間: 111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三)至同年月 27 日(星期六),共計四天三夜。
(二) 報到時間: 111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活動地點報到。
(三) 活動地點:
1、 現職校長及候用校長(輔導人員木章訓練):桃園市龍潭區石門營地(龍潭區大平村民治路 100-1 號)。
2、 國中主任(童行木章基本訓練):桃園市龍潭區石門營地(龍潭區大平村民治路 100-1 號)。
3、 國小主任(稚齡幼童木章基本訓練):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桃園市龍潭區文化路 188 號)。
(四) 費用:凡參加學員請繳交參加費新台幣 1400 元整(本次訓練為標準國家訓練營;學員需自付 1400 元購買個人衣物配件、團服、布章。請於 111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三)以前劃撥 1400 元至以下帳號:00170215 桃園市童軍會)。
四、 工作人員及參訓學員,於活動期間全程參與者,頒發結業證書,並核給 33 小時之研習時數,請於 11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二)前上網至教師研習系統登錄。
(一) 活動標題:桃園市 111 年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童軍訓練研習營。
(二) 活動編號: E00007-211200003 。
(三) 網址: https://drp.tyc.edu.tw/TYDRP/QRCode.aspx?5f2c9f8c-649b-11ec-9b49-005056a6786f
五、 本案本局同意儲訓學員於研習期間核予公假登記,若因特殊情形無法參與者,請於 111 年 8 月 20 日前敘明原因函報本局。校長請假期間請指派職務代理人,並循( WebITR )內部差勤電子表單系統( http://webitr.tycg.gov.tw:8081/We bITR/)報送,俾利後續審核。
六、 本市所屬學校工作人員於研習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
七、 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中山國小呂宜純主任,電話為 2203012 轉分機 510 。
:::

課程與教學

評鑑專區

精彩大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