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 111 年 8 月 24 日屏大師培字第 1114100314 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 111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二)至 11 月 15 日(星期二)止。
三、招生語別:客家語( B 班)。
四、招生對象(報名者必須具備以下三項)
(一)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
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具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取得中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依國民教育法第 11 條第 5 項規定,具客家語文教
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者,免檢具客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三)最近 5 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 6 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五、聯絡資訊:國立屏東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組蔡先生,電話:(08 ) 766-3800 分機 22101 。
六、檢附招生簡章、報名表件及招生海報各 1 份或請至國立屏東大學招生宣傳網: https://reurl.cc/m3Db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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