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因應家庭教育法第 13 條,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 4 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由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建構家庭教育優質課程,提供典範學習。 |
二、 | 旨揭研習摘要如下: |
(一) | 時間: 111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 8:30-12:30 。 |
(二) | 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福豐國民中學 3 樓演藝廳。 |
(三) | 參加對象: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團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包含校長、教師、專任輔導教師、行政人員等計 150 名。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 111 年 10 月 20 日(四)前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承辦單位-霞雲國小」登錄報名,研習名稱:家庭教育課程與教學專業成長研習,研習編號: E00180-220900004 。 |
本案倘有報名疑問,請洽霞雲國小教導主任賴鈺筑( 03-382222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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