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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2-10-25 | 點閱數: 122

一、依據教育部「實踐藝術教學研究中程計畫」之 111 年度「視覺藝術學習共同經驗建構推展活動教師研習」及屏大人文字第 1113200527 號辦理。
二、參加對象:本市國民小學藝術教師。
三、地點:同安國小(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十一街 48 號)。
四、內容與時間,詳如附件,報名時間至 111.11.30 日(三)止。
(一)場次一:紙材立體造形研習,時間 111.12.3(六) ,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承辦單位:同安國小,活動編號 E00014-221000003 。
(二)場次二:版畫研習,時間 111.12.24(六),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承辦單位:同安國小,活動編號 E00014-221000004 。
五、敬請同意貴校所屬教師按計畫時程給予研習公假前往,各場次核予研習時數 6 小時,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12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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