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補助「112 學年度國際教育旅行」申請表及補助基準表各 1 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 112 年 3 月 2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034175 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際教育旅行經費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
二、 | 配合線上系統開放,請有意申請旨案之學校逕至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 2.0 全球資訊網(https://www.ietw2.edu.tw/ietripmgr/apply/list)/登入計畫服務網/國際教育旅行補助,進行線上填報申請,申請期程自 112 年 4 月 13 日至 112 年 4 月 30 日止。 |
三、 | 有意申請旨揭計畫之學校,請以預設帳號密碼(預設帳號為學校代碼,預設密碼為 ietw 學校代碼)登入系統後,立即更改帳號密碼,並填寫學校基本資料,以進行後續申請作業;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及確保資訊安全,請學校妥善保管該系統網址及帳號密碼。 |
四、 | 依本要點第 5 點規定略以,補助原則如下: |
(一) | 以補助日本、韓國及新南向國家且行程以 6 天 5 夜為原則,參訪學校至少 1 校。 |
(二) | 學生每 15 人,補助隨團輔導老師 1 人全額團費;其中有身心障礙學生 4 人以上者,每身心障礙學生 4 人,另補助隨團工作人員 1 人全額團費。 |
(三) | 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並持有證明文件之學生者,可申請補助,補助人數以該團人數 20%為上限,補助全額團費。 |
(四) | 特殊教育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每團人數 8 人以上者,每達 8 人,除其中 1 人補助全額團費外,其餘每人補助新臺幣(以下同) 1 萬元;每 4 人,得配置 1 位工作人員隨隊輔導,工作人員每人補助全額團費。 |
(五) | 同一學校(包括數校)申請前往同一國別之計畫,每年度以 1 次為限。學校具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未能依本要點予以補助,且該學生無法負擔者,學校得協助籌措。 |
(六) | 補助每團 1 萬元作為發展國際教育旅行課程之經費。 |
五、 | 為協助計畫撰寫,本市國際教育資源中心( IERC )任務學校-大園國際高中將於 112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至 3 時辦理線上說明會,有意申請旨案計畫者請務必派員參加,餘依本局 112 年 3 月 27 日桃教高字第 1120028413 號函辦理。 |
六、 | 系統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李建穹先生(電話: 02-27301162)、熊亭筑小姐(電話; 02-27301161);如有計畫填寫相關問題請洽大園國際高中陳小姐,電話:(03)381-3001#925 ;信箱: interedu01@dysh.tyc.edu.t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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