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24 日臺教學(六)字第 1080188171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青年學子認識與支持國家南海政策,深耕國土主權意識,擴大全民國防教育成效,國防部訂於 109 年 4 至 7 月份期間區分 4 梯次搭乘軍艦前往太平島實施旨揭研習活動,全程共計 9 日,援例開放各縣市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參加第 4 梯次研習營隊活動,以強化全民國防之基本概念及知能。
三、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一)參加教師資格:由各校推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教師參加(以不連續參加為原則),經本局初審後陳報教育部辦理複審。
(二)報名時間:自即起至 109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止,請將報名表以郵寄方式(免備文)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樓-教育局學輔校安室郭威均教官」收。
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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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本市反霸凌專線為「0800-775-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