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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輔導室 | 2020-01-03 | 點閱數: 656

檢送「國立特殊教育學校 109 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1 份,請 109 學年度有意轉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準備相關申請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2 月 25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80150723 號函辦理。
二、欲申請就讀國立特殊教育學校者,請依以下方式辦理報名事宜:
(一)幼兒部:請於 109 年 2 月 19 日(星期三)至 109 年 3 月 4 日(星期三)止逕自向設有幼兒部之各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國小及國中部:請配合本市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第 1 次鑑定安置作業期程,向戶籍學區學校或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詳細簡章可逕至本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頁(網址: https://wefindlove.weebly.com/)→最新消息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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