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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3-05-12 | 點閱數: 132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1 年度國民中學現職教師閩南語文輔導認證研習課程實施計畫(第 4 梯次)」公假及課務派代一案, 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 112 年 4 月 27 日桃教小字第 1120036179 號函(計達) 辦理。
二、 本局業於前開函文請本市各市立國中於 112 年 5 月 3 日(星期三)前薦派現職教師參與旨揭研習課程,請貴校核予參與人 員於課程進行期間公假登記,並協助課務調整或安排行政職 務代理人,合先敘明。
三、 考量各校教師對於旨揭研習參與意願頗高,惟此梯次課程日期除暑假外尚有多日為上課日,各校教師課務已排定,調整不易,爰本案核予公假及課務派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112 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作業。貴校倘有課務排代需求,請提報課表及經費概算報局彙整。
四、 檢附「桃園市 112 年度教育局公假課務派代代課鐘點費經費概算表」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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