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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體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3-08-14 | 點閱數: 143

教育部核定「中華民國 113 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

說明:
一、 依據屏東縣政府 112 年 8 月 3 日屏府教體字第 11250259501 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運動禁藥教育,依據旨揭競賽規程規定,凡欲報名 113 年全民運動會第一類競賽種類之選手,應符合下列禁藥教育認證資格:
(一) 選手需於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線上學習平台( https://elearning.ctada.org.tw )之測驗學習平台( https://elearning.ctada.org.tw/tc_0.aspx )學習通過取得證明。
(二) 報名時需繳交該平台通過證明,未依規定繳交者由籌備處主動取消註冊資格,不得異議。
三、 有關上開禁藥教育相關規定,請貴單位協助公告周知所屬,並請參賽選手及單位務必配合並盡早完成相關事宜,以免影響選手參賽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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