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 109 年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美術創作競賽計畫辦理。
二、辦理方式,詳如活動辦法,摘錄如下:
(一)畫作繪製內容:參賽者將統一發票兌獎新制、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行動支付結合雲端發票、雲端發票自動化對獎、地方稅 3 大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地價稅)開徵訊息、便民服務措施、多元化繳稅管道、重要稅制及稅政為主題自訂題目,以繪畫方式呈現。
(二)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109 年 5 月 20 日下午 5 時止。
(三)參加資格:桃園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 3 至 6 年級學生及本市滿 15 歲以上居民(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四)競賽方式:一律用四開畫紙繪製(直式、橫式皆可)完成後,請於收件截止日前自行送件(由本局掣發收據)或掛號(以作品寄出郵戳為憑)郵寄。
(五)收件地點:本局服務科及各分局股務行政股。
(六)早鳥參賽獎:凡於 109 年 4 月 30 日前交件,即可獲得參賽獎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七)參賽組別及獎項: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社會組,得獎者核發獎金及本局獎狀以茲鼓勵(國中組得獎學生已列入 12 年國教超額比序競賽加分之依據,給分標準特優( 6 分)、優等( 5 分)、佳作( 3 分)),其獎項及名額如下:
1、國小組
(1)特優獎 3 名:每名獎金 3,600 元、獎狀 1 張。
(2)優等獎 8 名:每名獎金 2,000 元、獎狀 1 張。
(3)佳作獎 20 名:每名獎金 1,000 元、獎狀 1 張。
2、國中組
(1)特優獎 1 名:每名獎金 3,600 元、獎狀 1 張。
(2)優等獎 3 名:每名獎金 2,000 元、獎狀 1 張。
(3)佳作獎 10 名:每名獎金 1,000 元、獎狀 1 張。
3、社會組
(1)特優獎 1 名:每名獎金 3,600 元、獎狀 1 張。
(2)優等獎 3 名:每名獎金 2,000 元、獎狀 1 張。
(3)佳作獎 10 名:每名獎金 1,000 元、獎狀 1 張。
4、詳情請洽本局網站https://www.tytax.gov.tw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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