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槌球錦標賽暨 113 年全民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一案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槌球委員會 113 年 1 月 30 日桃體槌字第 1130130 號函辦理。 |
二、 |
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以下為 113 年度): |
(一) |
比賽日期:市長盃( 4 月 21 日);選拔賽( 3 月 16 日至 17 日、 3 月 23 日至 24 日,共計 4 天)。 |
(二) |
比賽地點:觀音區松柏槌球場(桃園市觀音區草新里九如街 87 號對面)。 |
(三) |
報名方式:自 3 月 10 日至 3 月 20 日截止,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報名表( E-mail : kiaa5210@yahoo.com.tw )或寄送報名表至桃園市體育總會槌球委員會(桃園市觀音區崙坪里忠愛路一段 42 號)。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槌球委員會(江德蓮教練,電話: 09355715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