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銓敘部 113 年 5 月 16 日部銓五字第 113570499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
二、各機關學校擬依職系專長調任之公務人員未於 113 年 7 月 31 日以前修畢經減併應試專業科目對照之學分情形,仍應依調任辦法等相關規定,依調任時高普考專業科目採計相關學分及訓練時數;如學分及訓練時數採認尚有疑義,得先洽銓敘部瞭解,以避免進用未具職系專長之現職公務人員,致生撤銷派令及無法遞補人員情形。
大崙國小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防制規定
大崙國小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辦法
大崙國小校園霸凌防制規定
大崙國小學生輔導與管教辦法
大崙國小學生服裝儀容規範要點
大崙國民小學校園監視錄影系統管理辦法
大崙國小學生請假辦法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本市反霸凌專線為「0800-775-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