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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蔡宗倫 - 教務處 | 2024-06-04 | 點閱數: 97

一、依據海洋委員會 113 年 5 月 27 日海科教字第 1130005725 號函 辦理。
二、為使高中(職)以下學校教師瞭解當前海洋相關發展趨 勢,融入校內海洋教育,海洋委員會藉旨揭研習營活動, 培養教師海洋思維,促進向海發展。
三、旨揭研習營將自本( 113 )年 7 月 10 日起舉辦,已於海洋委 員會全球資訊網( https://www.oac.gov.tw/)公告,並開 放網路報名。
四、旨案研習營資訊摘述如下(餘詳如附件):
(一)活動梯次:共 15 梯次(北、中、南及東部各 3 梯次,金 門、馬祖及澎湖各 1 梯次),每梯次 3 天 2 夜,以 25 人為上 限(本次活動不收取費用)。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https://sites.google.com/quanmu.com.tw/113-marine-course )。
(三)受理時間:至 113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每梯 次參加人數 25 人,每人以報名 1 地區、 1 梯次為原則;如 該梯次報名人數達 50 人,則提前截止報名。
(四)線上報名時,應同時上傳「教師證(或聘書、服務證等 其他證明文件)」及「身分證」電子檔,以供審查。
(五)各地區錄取名單以報名序號在前者優先審查,如應繳交 資料不齊或闕漏者,將逕予刪除。海洋委員會得視報名 情形加開第二階段報名作業。
(六)經審查符合參加資格者,列為合格入選人員,依報名序 號前 25 位為正取人員,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七)正取人員倘經發現不符合參加資格、未依規定繳驗報名 相關文件或有其他特殊重大情事者,海洋委員會得取消 錄取資格,並通知該梯次備取人員遞補。
(八)報到時,應攜帶教師證(或聘書、服務證等其他證明文 件)正本及身分證正本,以利確認資格及核對身分,並 簽署「參加活動同意書」、「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及確 認承辦單位自線上報名系統產製之相關報名資訊。
五、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旨揭研習營承辦廠商(泉沐創意娛 樂股份有限公司-113 年度海洋教師研習營報名小組,電 話: 07-2693016 分機 25 ;電子郵件: service@quanmu.com. tw )。
六、檢附旨案研習營簡章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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