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 113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生命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係透過心理健康促進活動課程設計,導引學生確立正確人生觀,進而關懷他人與社會、尊重生命,促進其適性發展,達成自我實現。 |
三、 | 旨揭計畫實施方式說明如下: |
(一) | 申請學校: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 6 所。 |
(二) | 辦理期程:核定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6 日前辦理完畢(含申請送件及成果彙整)。 |
(三) | 辦理方式:請申請學校於 113 年 9 月 20 日前提出社群計畫與經費概算表,免備文親(寄)送到大有國小輔導室申請(以寄出時間順序額滿即截止)。 |
(四) | 申請資格:遴選校內生命教育種子教師 3 名以上(含兼職行政人員/長期代理、代課教師)組成「生命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且鼓勵社群成員需至少一人報名參加教育局辦理之生命教育相關研習,報名參與研習之學校及將優先錄取。 |
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
大崙國小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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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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