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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體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4-09-20 | 點閱數: 58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 113 年 4 月 23 日府體競字第 1130251120 號函辦理。
二、 中華民國柔道總會於 113 年 8 月 10 日召開紀律委員會,會議審議確認王○文教練有本辦法第 4 條第 12 款情形,決議即日起撤銷其現有教練證照及個人會員資格,終身不得申請教練資格檢定並不再受理個人會員入會申請。
三、 本案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倘需教練明確資訊,請逕洽該協會承辦人余小姐,電話: 02-87727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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