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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4-10-20 | 點閱數: 7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0 月 9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5703392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採課程通用設計原則,研發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特殊教育與融合教育教材、教具、輔具及科技輔助教學軟體,以促進融合教育; 增進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製作教材教具能力,啟發特殊教 育需求學生及幼兒學習興趣,提升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品 質,特辦理旨揭競賽。

三、旨揭競賽資訊摘錄如下(詳如簡章):

(一)參加對象:公私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民間團體、國內研究機構、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

(二)申請期限:自 114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起至 114 年 3 月 31 日(星期一)止。

四 本案簡章亦公告於國立清華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國教 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網站,可 自行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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