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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5-02-24 | 點閱數: 55
說明:
一、 依據中心 114 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 本案服務方式為中心處遇性輔導個案,經專輔人員評估後,申請成功案件將排入本服務諮詢時間,並讓參與人員知悉。
三、 旨揭心理衛生諮詢服務相關資訊如下:
(一) 諮詢專家: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團隊。
(二) 參與人員:中心專輔人員、本市公私立高國中小學學生及其相關家長、 教師、網絡單位等個案輔導相關人員。
(三) 服務內容:
1、 針對精神病理及重度適應不良之學生個案,提供輔導策略之擬定及相關事宜之諮詢與服務。
2、 青少年與兒童精神醫學知識之諮詢服務。
(四) 執行時間及地點: 114 年度 3 月至 6 月每月第 2 週至第 4 週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於中心(東安國中內四樓)進行。
四、 本案參加心理衛生諮詢服務之教師、專輔人員,本局同意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 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中心蘇芸仙心理師,電話:(03)4609199 分機 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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