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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3-03 | 點閱數: 56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4 年 2 月 20 日師大復諮高齡字第 1141003865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訂於 114 年 3 月 29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高雄市立高雄中學藝能館一樓電腦教室。

三、相關資訊詳如附件。

四、參加人員 並得於活動結束後 2 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實補休;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承辦人范聿圻專案助理,聯絡電話:(02)7749-5062 ,電子信 箱: ycfan@ntn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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