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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4-21 | 點閱數: 19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4 年 4 月 10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1410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各 1 份。
二、請協助宣導各機關學校人員不論平、假日赴陸(按:包含入境中國大陸、從中國大陸機場入境轉機及不入境轉機【過境轉機】),均應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並於差勤系統登錄。又人事總處 WebITR 全國共享版機關內部差勤系統(以下簡稱 WebITR 系統)將依陸委會函修正出國或赴大陸申請畫面之注意事項。
三、另請非使用 WebITR 系統之機關學校於 114 年 5 月底前於自行開發之差勤管理系統,加入大陸委員會函附之警示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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