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4 月 17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40564909 號函辦理。
二、介聘至臺南市偏遠地區學校合聘教師缺者,應依偏遠地區學校合聘教師及巡迴教師聘任辦法及「臺南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合聘(巡迴)教師計畫」辦理,配合學校之課務安排,支援從聘學校之課務,並需實際服務 3 年以上,且校內該領域或科別學習節數足以聘任教師 1 人,始得申請轉任為主聘學校之一般專任教師。
三、臺南市新興國中、復興國中、南新國中、佳里國中、和順國中、仁德國中、麻豆國中、新化國中等 8 校為科技中心學校,介聘至前開學校之科技領域巡迴教師缺者,應配合辦理巡迴授課事宜,以協助區域內各國中科技領域課程專長授課,並需實際服務 3 年以上,且校內該科別學習節數足以聘任教師 1 人,始得申請轉任為主聘學校之一般專任教師。
四、另臺南市 114 學年度預估有教師超額情形學校為:大內國中及龍崎國中。
五、上開事項請協助轉知欲申請介聘至臺南市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六、檢附「臺南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合聘(巡迴)教師計畫」1 份。
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
大崙國小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辦法
大崙國小校園霸凌防制規定
大崙國小學生輔導與管教辦法
大崙國小學生服裝儀容規範要點
大崙國民小學校園監視錄影系統管理辦法
大崙國小學生請假辦法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本市反霸凌專線為「0800-775-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