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人事總處 114 年 10 月 16 日總處組字第 1142001801 號書函辦 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人事總處為因應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將自 115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軍公教人員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機制,修正旨揭契約書(範例)第 6 條、第 8 條、第 9 條,另配合 114 年 5 月 15 日修正發布之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修正第 10 條之聘僱人員提撥離職給與之月支報酬計算標準。爰請各機關學校視個案情形及實務作業需要,於不違反相關法令下,修訂契約內容;至聘用人員聘用契約書亦請參照旨揭契約書(範例)併同修正。
三、查陸委會訂定之「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本府 114 年 10 月 23 日府人力字第 1140293426 函計達),新進(現職)聘僱人員不配合查核者,不得簽訂聘僱用(改、續聘僱)契約;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應確認渠等已填具「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各機關學校自行留存),始得辦理後續進用(含改、續聘僱)相關作業。
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
大崙國小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辦法
大崙國小校園霸凌防制規定
大崙國小學生輔導與管教辦法
大崙國小學生服裝儀容規範要點
link to https://www.dles.tyc.edu.tw/uploads/tad_blocks/file/%E6%A1%83%E5%9C%92%E5%B8%82%E4%B8%AD%E5%A3%A2%E5%8D%80%E5%A4%A7%E5%B4%99%E5%9C%8B%E6%B0%91%E5%B0%8F%E5%AD%B8%E7%9B%A3%E8%A6%96%E9%8C%84%E5%BD%B1%E7%B3%BB%E7%B5%B1%E7%AE%A1%E7%90%86%E8%BE%A6%E6%B3%95.pdf大崙國小學生請假辦法
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本市反霸凌專線為「0800-775-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