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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11-28 | 點閱數: 29

一、依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114 年 10 月 28 日函送「114 年度第 2 次長期照顧推動委員會」會議紀錄之委員意見辦理。
二、為關懷有侍親需求之同仁,請各人事機構於同仁申請侍親留職停薪時,一併轉知旨揭長期照護相關資源,以協助同仁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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