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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事務組長 - 總務處 | 2026-05-29 | 點閱數: 22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115 年 5 月 25 日桃工採字第 1150020077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訓練課程資訊,說明如下:
(一)上課期間為 115 年 7 月至 10 月間之平日下班時間或假日(分為平日班/假日班,兩班別),以實體授課方式進行課程,課程時數(含考試)總計 70 小時。詳細課程安排及師資請詳附件課程表。
(二)訓練費用:將於開課前另行通知各參訓同仁依本案委託代辦決標單價每人新臺幣 6,888 元(不含營業稅)整繳納至指定帳戶,並於各同仁成績及格取得證照後,始得向原任職機關申請撥付參訓費用;惟未完成參訓或考試成績不及格致無法取得證照者,由參訓者自行負擔。
(三)參訓人數:開設 2 班次,每班次以 80 人為上限。請貴校於 115 年 6 月 8 日(星期一)前,依案附調查表填寫並將紙本核章後報本局彙整,俾以送交本府工務局採購管理科彙整(恕不接受個人報名,並依調查表送件先後順序審查,額滿為止或彈性調整)。
(四)參訓地點:中原大學教室。
(五)後續如有修正事項,由本府工務局依權責逕行修正辦理,以收權變之效益。
三、除旨揭訓練課程外,貴校同仁亦可參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
http://www.pcc.gov.tw/首頁/ 政府採購/採購專業人員相關資訊/採購專業人員  ,查詢相關訓練資訊,報名其他代訓機構辦理之證照班課程。
四、檢附本府工務局來文、課程表及參訓調查表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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