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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6-06-23 | 點閱數: 90

一、「職場霸凌」是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的,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

二、人事室在此呼籲,處理公務上應就事論事,對待同仁勿有先入為主或刻板印象的觀點,本誠意、善意的溝通化解歧見,在與同事互動過程切勿有謾罵、侮辱、不當斥責或威協等言語暴力行為,不得有刻意排擠孤立等社交排斥行為或權力濫用、刻意散布謠言名譽侵害等職場霸凌之情事發生,尤為主管人員不得有權勢霸凌之情形~!

三、為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本校員工職場霸凌申訴管道及受理單位如下:

受理單位:人事室

申訴電話: 03-4983424 轉 710

電子信箱: personnel@m2.dles.tyc.edu.tw


【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宣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vQDBGudk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AzZUUgBO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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