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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給家長的一封信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6-07-02 | 點閱數: 17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 115 年度模範身心障礙者、模範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及模範身心障礙服務人員遴選計畫」辦理。
二、本案預計表揚對象 35 名,分述如下:
(一)模範身心障礙者:設籍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計表揚 10 人。
(二)模範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設籍本市,親自長期照顧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之家屬,計表揚 10 人。
(三)模範身心障礙服務人員:推行身心障礙福利有功人員且實際於本市提供身心障礙者服務,計表揚 15 人。
三、推薦資料請於 115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一)前,以免備文方式逕送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請務必將檔案以電郵方式傳送至 10021183@mail.tycg.gov.tw ,方為完成推薦。
四、旨揭計畫請逕至本局首頁>福利服務>身心障礙者福利>國際身心障礙者日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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