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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20-08-12 | 點閱數: 561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 109 年 8 月 10 日廣達藝字第 1090810003 號函辦理。
二、 自 2003 年起基金會號召廣達集團員工每月愛心捐款,辦理「溫馨助學列車」,協助弱勢家庭孩童完成學業。為關懷具藝術發展潛能,但經濟相對弱勢的中、小學生,特設置「廣達創藝 DNA 長期培育獎學金」,協助發揮所長,鼓勵勇敢追夢,以達適性揚才之理想。
三、 本案說明如下:
(一) 獎勵對象:
1、 廣達《游於藝》、《設計學習》、《游於智》計畫歷年合作學校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在學學生,且需 109 學年度仍就讀計畫合作學校,年級限國小一年級至高中職一年級。
2、 過去曾獲廣達創意 DNA 獎學金學生,目前尚在學,年級限高中職三年級(含)以下。
3、 已獲 DNA 獎學金兩年(含)以上未間斷之學生,為 109 學年度優先錄取名單。
(二) 獎助金額:【國小/國中】每學年分上下學期兩次撥款,每次撥款新臺幣(以下同)6,000 整,每名總計發放 1 萬 2,000 元整。【高中】每學年分上下學期兩次撥款,每次撥款 1 萬 5,000 元整,每名總計發放 3 萬元整。
(三)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09 年 9 月 15 日止(郵戳為憑)。

 

  • 申請條件(以下資訊科技或藝術擇一,不須兩項皆符合)

資訊科技類:

國小生

需符合下列第1項條件,具第2項條件予以加分。需檢附成績單及證明文件,或由教師於推薦函中描述學生相關表現及家境狀況。

  1. 具資訊科技發展潛能,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者,且無重大校內違規紀錄者。
  2. 有資訊科技相關得獎經歷者。

藝術類:

需符合下列第12項條件,具第3項條件予以加分。第2項需檢附成績單,第13項需檢附證明文件,或由教師於推薦函中描述學生相關表現及家境狀況。

  1. 具藝術發展潛能,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者。
  2. 藝術與人文領域成績甲等以上(或80分以上),且無重大校內違規紀錄者。
  3. 有藝術領域相關得獎經歷者。

   (小學一年級學生,不須檢附成績單,若有學習檔案可提供)

意者洽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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