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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務處 | 2020-11-06 | 點閱數: 741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9 年 11 月 2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90036974 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對山林環境、生態保育之知識教育,加強登山安全並減少山難發生,有效落實建立學生正確之山野及登山運動安全觀念,爰該署特辦理旨揭計畫並酌予補助活動經費。  

三、  旨案計畫內容摘錄如下:  

(一)  補助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  本計畫擇優補助,補助類型如下:  

1、  學校發展山野教育策略聯盟方案。  

2、  學校發展山野教育優質課程方案。  

3、  一次性之山野教育體驗活動方案。  

(三)  計畫期限: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四)  本案教育部體育署採部分補助,自籌款須由學校自行籌措或結合社會資源辦理。  

四、  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 109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三)前將學校計畫書(含附表一及附表三)1 式 2 份及電子檔光碟 1 份報局彙整,逾期恕不受理申請。  

五、  如對本案申請計畫內容有所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蘇先生或葉先生,電話: 02-7734-1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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