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桃園市 110 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簡章」1 份,請參閱。 |
| 說明: |
| 一、 |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暨東門國小 109 年 11 月 12 日東門輔字第 1090009427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鑑定相關訊息摘錄如下(詳如鑑定簡章): |
| (一) | 鑑定對象: |
| 1、 | 設籍本市(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一人共同設籍)。 |
| 2、 | 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104 年 9 月 2 日至 105 年 9 月 1 日出生)。 |
| 3、 | 身心發展狀況良好,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經家長或監護人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 |
| (二) | 家長說明會、報名及鑑定期程: |
| 1、 | 家長說明會: 110 年 1 月 9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 11 時。 |
| 2、 | 初審及初選報名: 110 年 1 月 17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下午 1 時至 3 時。 |
| 3、 | 初選鑑定: 110 年 2 月 21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起。 |
| 4、 | 複選鑑定: 110 年 3 月 20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起。 |
| (三) | 辦理地點:本市東門國小(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 14 號)。 |
| 三、 | 旨揭鑑定簡章包含申請推薦表、特殊服務需求申請表、給學齡前幼兒家長的一封信及提早入學 Q&A ;相關資料亦可至本府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tyc.edu.tw)下載參閱。 |
| 四、 | 本案鑑定涉及資賦優異兒童受教權益,請務必將簡章公告於貴單位網站,以供家長及學生下載,俾利親師生充分知悉;倘家長至貴單位索取,並請協助提供。 |
| 五、 | 如對本案鑑定有所疑問,請洽承辦學校(東門國小)輔導室(03-3322057 分機 611 、 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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