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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3-11-16 | 點閱數: 7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2 年 11 月 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54261 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完備閩東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以落實本土語言及文化發展,爰規劃辦理旨揭計畫,本次研習採融入式活動課程設計,安排參與培訓教師於連江縣實施連續一週之「實體沉浸式課程」,協助教師於生活情境熟悉閩東語言運用,深化閩東語文教學知能與實務運用能力,俾提供學生專業閩東語文授課師資。
三、請貴校鼓勵所屬教師參與研習,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研習對象: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具合格教師證,含聘期 3 個月以上之長期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二)薦派名單:請貴校於 112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五)前,將具備閩東語基礎對話能力教師之薦派名單函送本局。
(三)審核條件依序錄取 20 名、備取 5 名:
1、學校薦派教師:請有閩東語師資需求學校薦派教師(具備閩東語基礎對話能力,且有教授閩東語文課程意願優先)參與,並由本局彙送薦派名單予連江縣政府。
2、開放教師自由報名:視薦派錄取結果,倘有餘裕名額將於 113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開放各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自行報名,不另發文通知。
(四)審核作業:
1、第一階段審核通知:經連江縣政府審核後,將審核結果函知本局及以電子郵件通知個別教師。
2、第二階段錄取通知:
(1)非任職於連江縣轄內學校之教師,取得審核通過電子郵件後,請於 113 年 1 月 31 日前(星期三),檢附 113 年 6 月 28 日至 7 月 8 日間於連江縣(南竿)之住宿訂購證明資料(收據或已繳納訂金證明)予主辦單位,據以確認錄取資格。
(2)因研習餐點及行程安排需事前採購,為確定報名人數,俾使研習資源妥善運用,未完成住宿訂購者,不予錄取;後續國教署將另案補助完整參與研習者,其研習期間住宿費及交通往返費用。
(五)研習課程:1、研習課程形式及日期:
(1)線上課程: 113 年 6 月 22 日(星期六),共計 3 小時。
(2)實體課程: 113 年 6 月 30 日(星期日)起至 7 月 5 日(星期五)止,共 6 日 39 小時研習課程(含閩東語
文專門課程、語言能力課程及文化體驗課程)。
(3)113 年 7 月 2 日及 7 月 4 日為全戶外課程,請教師自行準備遮陽帽或傘、防曬外套、墨鏡及飲用水,以免曬傷、中暑。
2、認證測驗日期:
(1)113 年 7 月 5 日(星期五):筆試 40 分鐘;聽力 20 分鐘。
(2)113 年 7 月 6 日(星期六):口試 5 分鐘;試教 10 分鐘。
3、課程地點:除線上課程以遠距方式進行外,其餘實體課程及認證測驗,皆於連江縣介壽國民中小學(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 13 號)辦理;課程及測驗期間,每日早上 8 時 45 分交通車準時於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前發車,請教師務必準時抵達。
四、本案請貴校惠予核予教師公假與會,並請協助擔任行政職者安排職務代理人,或調整暑期營隊、社團、學藝活動等授課時間,以利教師完整參與研習課程。
五、倘有研習相關事宜聯繫需詢問,請逕洽黃姝綺小姐,電話: 0836-22135#18 ;或電子郵件信箱: cydy80407@mail.ncyu.edu.tw 。
六、檢附旨揭培訓計畫及薦派名單範本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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